


作者: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5-07-11 09:05

鄄城县档案馆馆藏的一张1953年农民积极报名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珍贵照片,定格了当时该县轰轰烈烈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场景。1952年底,鄄城县完成土地改革,实现“耕者有其田”,但个体农户仍受资金短缺、农具匮乏等问题制约。1953年,鄄城县委依据中央《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》中“组织起来”的方针,积极推进农业合作化,通过选择农业基础良好地区试点,率先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。这些试点社推行土地入股、统一经营模式,既保留部分私有制,又实现集体劳动与统一分配,有效缓解了农户生产难题,降低了经营风险。
农业合作化推进过程中,鄄城县委同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,开展技术培训活动,随着合作化的深入,生产效率显著提升。合作社凭借集体劳动与规模化、专业化经营,降低生产成本,提高农产品质量,切实增加了农民收益。
鄄城县农业合作化运动把分散的个体农户凝聚成发展合力,激发了群众生产积极性,推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,其成功经验也为后续城市“公私合营”运动提供借鉴,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。
供稿:菏泽市档案馆 鄄城县档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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